生活小说 女频言情 刀锋(王纪卿译版)埃略特布尔无删减全文
刀锋(王纪卿译版)埃略特布尔无删减全文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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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主角分别是埃略特布尔的女频言情小说《刀锋(王纪卿译版)埃略特布尔无删减全文》,由网络作家“[英]毛姆著,王纪卿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1我以往动笔写小说,从未如此犹疑不定。我将本书称为小说,只是因为我找不到别的名字称呼它。我没有多少故事可讲,也不会以死亡或婚姻来收场。一死百了,死亡总是故事的大结局,而婚姻也能使故事圆满收官。老于世故的人昧于事理,才会瞧不起传统上所谓的大团圆结尾。老百姓自有健全的本能,认为有了这样的结局,该交代的就都交代了。男性和女性,不论经历多少悲欢离合,终于得以聚首,便实现了他们传宗接代的生物功能与兴趣。可是我会让读者悬于半空。此书写的是我对一个男人的回忆,我跟他总是时隔很久才会有一次近距离接触,在分手期间,我对他的遭遇知之甚少。当然,我发挥一下想象力,便足以合乎情理地填补空白,使我的叙述连贯一致;但我不愿这么做。我只想记下从亲见亲闻中了解的情...

章节试读


1
我以往动笔写小说,从未如此犹疑不定。我将本书称为小说,只是因为我找不到别的名字称呼它。我没有多少故事可讲,也不会以死亡或婚姻来收场。一死百了,死亡总是故事的大结局,而婚姻也能使故事圆满收官。老于世故的人昧于事理,才会瞧不起传统上所谓的大团圆结尾。老百姓自有健全的本能,认为有了这样的结局,该交代的就都交代了。男性和女性,不论经历多少悲欢离合,终于得以聚首,便实现了他们传宗接代的生物功能与兴趣。可是我会让读者悬于半空。此书写的是我对一个男人的回忆,我跟他总是时隔很久才会有一次近距离接触,在分手期间,我对他的遭遇知之甚少。当然,我发挥一下想象力,便足以合乎情理地填补空白,使我的叙述连贯一致;但我不愿这么做。我只想记下从亲见亲闻中了解的情况。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取名《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我写的是著名画家保罗•高更,我利用小说家的特权,设计许多情节,来描绘我创作的这个人物。创作的依据,只是我对那位法国艺术家生平事迹的少许了解提供给我的联想。写这本书我却不愿如法炮制。我不会做任何虚构。为了避免在世者感到难堪,我为在这个故事里扮演角色的人自行设计了姓名,我还另外花了心思,确保没人能识别他们的真面目。我写的这个人没什么名气。他很可能永远都寂寂无名。也许在他行将就木时,他的尘世之旅所留下的痕迹,不会多于投石于河水时在水面留下的涟漪。所以我这本书,如果终究有人读的话,只是因为它可能拥有一些内在的趣味。也有可能,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他性格中异乎寻常的力量与美好,会对他的同胞施加不断增强的影响,使得大家在他辞世许久以后,或许会认识到,在这个时代出过一个非常杰出的人物。到那时,我在此书中写的是谁,就会大白于世,那些想对他早年生活至少有所了解的人,就可以从此书中多少得遂所愿了。我想我这本书,在其得到公认的范围内,对我朋友的传记作者而言,会是用得上的资料。
我不想哄骗读者,说我记录的对话,可以当作逐字逐句的实录。我从不记录人们在这个场合或那个场合说了些什么,但只要谈话与我有关,我的记忆力是可靠的,虽然我用自己的语言来复述这些交谈,但我相信表达的意思不会走样。我刚说过我不做任何虚构,现在我想把这个声明改一改。我采取了自希罗多德时代以来的历史学家惯用的擅自主张,把我本人没有亲耳听到也不可能听到的讲话,通过故事中那些人物之口说出来。我这么做的理由,跟历史学家一样,都是为了活跃场景,使之逼真。那些交谈,如果只是记流水账一般转述出来,可读性就差了。我希望自己的书写出来有人读,我想,设法提高作品的可读性,是站得住脚的。聪明的读者自有慧眼,很容易看出我在何处用了这种手法,并且完全可以弃之不顾。
我动笔写这本书时忐忑不安,另有一个原因,即我描写的人物主要是美国人。了解人是很难的事情,我认为除了本国同胞以外,所有人都是无法真正了解的。男男女女不仅仅是他们本身,还是他们出生的那个地域,是他们在其中蹒跚学步的那座城市公寓或那个农场,是他们在孩提时代所玩的游戏,是他们偶然听老太太讲过的故事,是他们所吃的食物,是他们所上的学校,是他们喜爱的体育运动,是他们阅读的诗章,是他们信仰的神灵。所有这一切,使他们成为现在这样,而这一切不可能通过道听途说就能了解,你只能通过亲身经历才能懂得。你只有变成他们本身才能懂得。由于你只能通过观察才能认识不同国度的人,所以你很难在书页之间可靠地将他们描写出来。就连亨利·詹姆斯那么眼光敏锐、心细如发的观察家,虽然在英国生活了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创作出一个地地道道的的英国人。至于我自己,除了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未试图描写本国同胞以外的人。我在短篇小说中冒险逾越雷池,是因为在短篇小说里处理人物时可以粗放一些。你给读者画个大致的轮廓,让他们去填充细部。有人会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成英国人,为什么不能将本书中的人物如法炮制呢?回答很简单:我办不到。我一改,他们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不敢冒称他们是美国人自己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英国人眼中所见的美国人。我没有试图重现他们讲话的特色。英国作家试图重现美国人讲话特色时造成的乱像,跟美国作家试图重现英国人所讲的英语时造成的乱像是旗鼓相当的。俚语是个大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写的英国故事里老是使用俚语,但从来不如英国人用得那么地道,所以他非但没有取得追求的对话效果,还动不动就令英国读者受到难过的惊吓。


在威廉·萨姆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逝世五十周年的时候,我着手翻译其长篇小说创作中的三大代表作之一《刀锋》(The Razors Edge),而我听说他的另一代表作《月亮与六便士》的译本正在全国畅销,其第三部代表作《人生的枷锁》中译本也卖得不错。毛姆的长篇小说在中国走红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在世时,就以作品首屈一指的畅销而令其他作家妒忌得眼红,因为他是享有“莎士比亚之后第一人”盛誉的戏剧家和小说家,因为世人认为“只有英国作家萧伯纳可以与之比肩”,因为他是一条“趴在百万畅销量之上的老鳄鱼”。在中国,毛姆作品受到欢迎的还不止是他的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集,就在我翻译《刀锋》的过程中,也再一次受到中国读者的热捧,因为人们认为他的短篇小说可与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作品媲美,因为毛姆在20世纪的英国短篇小说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据我所知,尽管《月亮与六便士》的中译本早已问世于我国,但毛姆作品中译文的大量出版,是在我国文化政策较为开放的上世纪80年代以后。那时随着一大批毛姆作品中译本上市,读书界形成了一股毛姆热。作为世界性的畅销书作家,毛姆在中国的图书市场上占据了应有的位置。
如今在我国出现第二波毛姆热,其中一个推波助澜的因素,就是《每日电讯》报资深记者赛琳娜·黑斯廷斯所著的《毛姆传》中译本在毛姆逝世五十周年的时候隆重登场。
这部传记告诉我们,毛姆在文学史上有三个令人嫉恨的优势,很多同行不喜欢他,是因为他的一生太富有、太多产、太畅销,而他不懂韬光养晦,低调做人,却要“愤世嫉俗”、“玩世不恭”,所以他很难在学院里找到“一流的位子”,庙堂中人企图把他贴上“通俗作家”的标签,将之压制于江湖之中,不让他跳跃龙门。不料文学之乡法兰西却对他青睐有加,给他以莫泊桑所享有的那种崇高的评价,所以到了1952年,他本国的牛津大学不得不给这位颇以“通俗作家”为荣的作家授予“荣誉文学博士”称号,而在1954年毛姆八十寿诞的时候,英国人又授予他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
毛姆本人在私生活中的离经叛道,也使英国的正统社会将他视为异类,而在法国,他的人生却能得到较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特德·摩根,另一本《毛姆传》的作者,对毛姆评述道:“毛姆是下述一切的总和:孤僻的孩子,医学院的学生,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放荡不羁的巴黎浪子,伦敦西区的成功戏剧家,英国社会名流,一战时弗兰德斯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同性恋者,跟有夫之妇私通的有妇之夫,当代名人沙龙的殷勤主人,二战时的宣传家,自狄更斯以来拥有最多读者的小说家,靠细胞组织疗法保持活力的传奇人物,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其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部分是由于毛姆的上述形象,尽管他在生前终于得到了本国文坛的承认,但英国的精英未必喜欢他,因为英国文坛的承认,是被毛姆名声在外所逼迫的。他们有理由认为,毛姆的作品不够庄重,不够典雅。那么,在那些不在乎庄重与典雅的普罗大众眼里,毛姆是否就成了他们的偶像呢?非也。尽管毛姆以“通俗作家”而自豪,普罗大众却未必对他着迷,因为他那辛辣犀利的嘲讽和俏皮的幽默还不够浅显不够滑稽,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通俗还“悬在半空之中”,无法令普罗大众捧腹。那么,是什么人为毛姆而狂热呢?应该是中产阶级人士。靠着自身打拼而成功的颇有见识的中产阶级,以其天然的秉性而言,是会觉得毛姆很对脾胃的。中产阶级喜欢他对人性的探索,对宗教的追问,对善恶的吹毛求疵,对情欲和爱情的怀疑,对风俗的喜爱和尊重,以及对贪生怕死的悲悯。毛姆的这些特点,比较集中地反映于《刀锋》中的主人公莱雷身上,部分地反映于男配角艾略特身上。莱雷对人生真谛的求索,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毛姆本人的灵魂之影,所以文学评论界将《刀锋》定位为毛姆的代表作。
毛姆的写作手法,也具有中产阶级的欣赏趣味。很多作家写人性,借助于情节的起伏和高潮,借助于描写的煽情和催泪,或者借助于对白的雄辩与剖析,例如法国的雨果,例如奥地利的茨威格。但毛姆是不同的,他骨子里是一个英国作家,因此他更像莎士比亚,更像狄更斯,更像萧伯纳,而他在法国作家群里更喜欢莫泊桑,所以尽管他写的是人性,是对道德的探讨,对人性的追问,但他不是咄咄逼人的,他的笔锋是冷静的,他将终极的思考、追问和怀疑,散布于人物的故事中,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其中的冷静和俏皮,犹如一道精致的美餐,有足够的魅力去吸引欣赏理智和冷幽默的中产阶级人群。所以,站在毛姆逝世五十周年的节点展望一下,我们可以相信,在中产阶层日益崛起壮大的中国社会,可能会出现世界上人数最多的毛姆读者群。
毛姆在中国受到欢迎是一种现实,是一种推测,也是一个历史的种因。毛姆喜欢中国。在他于1920年访问中国之前,他对中国是好奇的,在他访问中国之后,他对中国有了感情,但好奇之心依然没有冷却,就像毛姆在《刀锋》中所说的,尽管他见过许多大世面,但他对主人公莱雷却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兴趣。东方文明的魅力,东方人民的身影,始终出现在他的笔下。莱雷对印度文化的体验,对中国文明的好奇,在《刀锋》的故事中始终是一种魅力。书中对轮回和得道的探讨,更能拉近和东方读者精神上的距离。毛姆与东方包括中国的渊源,是其作品在中国再掀热潮的一个潜在因素。
毛姆生于1874年1月25日,卒于1965年12月26日,享年九十一岁。作为一位英国作家,他出生于巴黎,逝世于法国,是一个有趣的现象,说明他对法国感情颇深,说明法国文明特别是文学艺术对他的滋养。我们从《刀锋》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对巴黎和里维埃拉等法国城市的描写信手拈来,有枝有叶,令人读来情趣盎然,正是因为他有法国的生活与情感经历作为基础。他的文学创作活动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而基本结束,我们无法看到他对战后欧美社会的描述,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遗憾。
译者囿于水平,译文中难免错讹之存在,亦或有未能圆满反映原作精神之处,望读者不吝指正,以俾改正后交付再版,在此先致谢忱。译者通联方式为QQ号7000901,及电子邮箱7000901@qq.com。
王纪卿
2016年3月14日
于长沙望月湖畔听雨轩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
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迦陀奥义书


我正在洗脸整装,准备动身去赴埃略特邀请我参加的午宴,这时服务台打来电话,说埃略特到了楼下。我有点惊讶,但我收拾停当后,便马上下楼。
“我觉得我来接你会更保险,”他在我们握手时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他有一种想法,是我发现一些曾长期侨居海外的美国人所共有的,认为美国是一个难以了解甚至有些危险的地方,所以让欧洲人自己去找路是不安全的。
“时候还早。我们可以步行一段。”他建议道。
空气略带寒意,但天空无云,伸伸腿脚倒也惬意。
“我想在你见到我妹妹之前,我最好介绍一下她的情况。”我们行走时,埃略特说道,“她在巴黎跟我同住过一两次,但我觉得当时你不在巴黎。告诉你,这次聚会人不多,只有我妹妹,她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那个室内装修师吗?”
“正是他。我妹妹的房子挺糟糕的,伊莎贝尔和我要她把房子重新装修。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我让妹妹今天请他来进午餐。当然他算不上真正的绅士,但他有品位。他为玛利·奥里凡特装修过兰内城堡,为圣欧兹斯装修过圣克里门特·塔尔伯特。公爵夫人喜欢他。你会亲眼看到路易莎的房子。这么些年她在那房子里是怎么住过来的,我永远无法理解。其实就连她怎么能够生活在芝加哥,我也永远无法理解。”
原来布莱德雷夫人是个有了三个孩子即两儿一女的寡妇;但两个儿子比女儿大得多,都已娶妻。一个在菲律宾的政府部门,另一个子承父业,从事外交公干,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布莱德雷夫人的亡夫在世界各地都有过职位,在罗马当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任命为驻南美洲西海岸某共和国的公使,并在那里去世。
“他去世后,我曾让路易莎卖掉芝加哥的房子,”埃略特继续说,“但她对那房子有感情。它在布莱德雷家手中已经有些年月了。布莱德雷是伊利诺斯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于1839年从弗吉尼亚迁来,他们得到的土地,距离今天的芝加哥约有六十英里。他们现在仍然拥有那块土地。”埃略特停顿了一会儿,盯着我,看我作何反应。“在这里安家的那个布莱德雷,我想你会称之为农夫。我不知你是否了解,在上个世纪中叶,中西部开始搞开发时,有许多弗吉尼亚人,都是好人家的小儿子,为未知的魅力所引诱,离开了故乡的煮肉锅。我妹夫的父亲切斯特·布莱德雷看到芝加哥有前途,就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管怎样,他挣够了钱,让他的儿子衣食无忧。”
埃略特说话时没有强调什么,但他的神态令我想到,他说的重点,并非已故的切斯特·布莱德雷离开他继承的庄严宅邸和大片耕地而进入律师事务所,重要的是他攒了一大笔钱,至少可以部分地补偿他的损失。后来有一次,布莱德雷夫人给我看了几张照片,拍的是埃略特所说的他们在乡下的那个“宅邸”,埃略特在一旁不大高兴。我看到照片上是一幢一般的木屋,带有一个小花园,不过在离屋子一箭之遥的地方,还有谷仓、牛舍和猪圈,其四周则是荒废的原野。我不禁想道:切斯特·布莱德雷先生在舍弃故宅迁往城市的时候,是很清楚自己做了怎样的取舍的。
不一会,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们在一座褐石建造的房子前下了车。房子窄狭而偏高,必须登上一段陡阶才能达到前门。它坐落于通往湖岸大道的一条街上,夹在一排房屋之间,它的外表,即便在那个明丽的秋日里,也是显得了无生气,看到它,你会觉得不可能有人会对它产生感情。一名高大强壮、一头白发的黑人男管家把门打开了,将我们领进客厅。我们刚进房,布莱德雷夫人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埃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时一定是个美女,虽然嘴鼻稍大,但轮廓端正,眼睛也生得好看。但她那发黄的脸已经下垂,几乎是根本没有化妆,显然她已在跟中年发胖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我揣度她不甘心承认失败,因为她就座时,是直挺挺地坐在一张靠背笔直的椅子上。她那件紧身胸衣的无情甲胄,使她坐直背椅比坐弹簧椅舒服一些。她穿着一件流苏很多的蓝色长袍,她的高领衬了鲸骨,撑得直直的。她有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致密的波浪形,经过了精心梳理。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未到来,在等候那位客人的时候,我们东拉西扯地聊天。
“埃略特告诉我,你是走南线过来的。”布莱德雷夫人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停了,我在那里停了一星期呢。”
“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还好吗?”
她的问题令我有些惊讶,我说我不知道。
“哎呀,你没去看她吗?那么好的一个人。我们在罗马时,她对我们可好啦。布莱德雷先生那时当一秘。你为什么不去看她呢?你可不像埃略特,你不能去意大利王宫,一定很遗憾吧?”
“一点也不遗憾,”我笑道,“其实我不认识她。”
“你不认识她?”布莱德雷夫人说,好像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不认识?”
“跟你说实话,作家一般来说不会跟国王王后什么的推杯换盏。”
“可她的确太可爱了,”布莱德雷夫人劝诫我,好像我不认识那位皇家要人,就是太摆架子了,“我保证你会喜欢她的。”
就在此时,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领进门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森,尽管名字有些请调,却并非风流人物。他又矮又胖,头秃得像只鸡蛋,只在两耳周围和脖子后面还有一圈黑色的卷发。他面孔赤红,没有胡须,看上去就像将要出一头大汗。两只灰眼挺机灵,嘴唇肉感,下巴厚重。他是英国人,我有时会在伦敦一些放纵的聚会上遇见他。他很快活,很诚恳,动不动就大笑,但你不必是识人高手,就能看出他那热热闹闹的友好劲儿只是一种伪装,背后隐藏着一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若干年来他是伦敦最成功的装修师。他的声音低沉,发出有力的回响,两只肥胖的小手非常善于表达。他用生动的手势,用滔滔不绝的兴奋言语,就能在拿不定主意的客户心里激起想象力,所以客户几乎不可能抵制他的命令,就像是接受他给予的恩惠一样。
管家又走进房里,手上端着鸡尾酒的托盘。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莱德雷夫人端起一杯酒,说道。
“她去哪儿了?”埃略特问。
“她跟莱雷打高尔夫去了。她说过可能回来得晚。”
埃略特转向我说:“莱雷的全名是劳伦斯·达瑞尔。伊莎贝尔可能和他订婚了。”
“我不知道你还喝鸡尾酒呢,埃略特。”我说。
“我才不喝呢。”他啜着手里拿着的那杯酒,冷冷地回答,“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你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在巴黎一些人家也开始上鸡尾酒了。可恶的交通糟蹋了好风俗。”
“胡言乱语,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说。
她说此话,声调和善,但态度决断,使我觉得她是个有性格的女人。她投向埃略特的那一瞥,既逗乐又精明,令我猜疑她对埃略特的看法是挺实在的。
我在猜想布莱德雷夫人如何理解格雷戈里·布拉巴森这个人。当格雷戈里进屋时,我看到他以职业的眼光把屋里扫视了一遍,不由自主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双眉。这确是一间令人吃惊的屋子。墙上的壁纸、窗帘和弹簧家具上用的印花棉布,都是一个花样。墙上挂着嵌在大金框子里的油画,那明显是布莱德雷一家住在罗马时买下的。其中有拉斐尔派的圣母像,有基多·勒尼派的圣母像,有祖卡罗画派的风景画,以及潘尼尼画派的废城。屋子里摆设着他们旅居北京的纪念品,雕花过繁的乌木餐桌,硕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他们在智利或秘鲁买来的东西,刻在硬石上的肥胖人像和陶制花瓶。还有齐本达尔做的书桌布,和一只镶嵌细工做的玻璃橱柜。灯罩是用白丝绸做的,一位笨画家在上边画了身着华托式服装的牧童牧女。这间屋子委实丑陋,但我不知为何,它又讨人喜欢。它有一种家常久居的氛围,你会觉得那种纷乱具有某种意义。所有这些不协调的物件相属为一统,因为它们都是布莱德雷夫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迟到了?”女孩问道,“我把莱雷带回来了。有没有什么给他吃的?”
“我想会有吧。”布莱德雷夫人笑道,“按铃,叫尤金添个座来。”
“是他给我们开门的,我已经对他说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莱德雷夫人转向我说,“这是劳伦斯·达瑞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手,便性急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你就是布拉巴森先生吧?我想见你都快想疯了!我爱死了你给克莱门坦·道默家做的活。这间房子不可怕吗?几年来我一直要妈妈把它改一改,现在你来芝加哥了,我们的机会来啦!请把你对这屋子的真实想法告诉我。”
我知道这是布拉巴森最不想做的事情。他瞥了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但对方那毫无表情的脸什么也没告诉他。他断定说话算数的是伊莎贝尔,于是爆发出一阵大笑。
“我相信这屋子很舒适,如此这般,”他说,“不过如果你要我直说,那么,我确实认为它相当可怕。”
伊莎贝尔是个高个子女孩,鸭蛋脸,直鼻梁,眼睛漂亮,嘴巴丰满,显出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好看,但胖了一点,我认为这是由于她还小,我估计她随着年龄增长会苗条起来。她的双手强健优美,不过也肥了一点点。而她那由短裙所展示的双腿也略嫌粗壮。她皮肤好,肤色较深,运动和乘敞篷车回家,无疑加深了皮肤的色彩。她阳光而活泼。她那焕发的健康,她那嬉戏般的快乐,她那对生活的享受,以及你在她身上感到的幸福,是令人振奋的。她是如此天真自然,她使得风度翩翩的埃略特看上去未免俗气。她的清新使得脸色苍白而有皱纹的布莱德雷夫人显得又疲惫又衰老。
我们下楼去吃饭。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看到餐厅时眨了眨眼。四壁贴了暗红色的仿呢墙纸,挂着一些面色阴冷的男女画像,画得非常蹩脚,那些人是已故布莱德雷先生的上代先人。他本人也在墙上挂着,胡须浓密,僵直地穿着袍子和浆过的白领。布莱德雷夫人的像出自90年代的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台上方,她身穿一套浅蓝色缎子的晚礼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上戴着一颗星钻。她的一只手戴着宝石戒指,手指抚摩着花边披肩,那披肩绣得非常精细,一针一针清晰可见,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拿着一把驼鸟羽毛扇。家具是黑橡木做的,黑压压的一片。
“你觉得这家具怎么样?”我们就坐时,伊莎贝尔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问道。
“我断定它花了一大笔钱。”布拉巴森回答。
“确实如此。”布莱德雷夫人说,“这是布莱德雷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它们满世界地跟着我们跑。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对它们大加赞赏。”
“如果是你的,你会怎样处理它们?”伊莎贝尔问布拉巴森,但没等后者答话,埃略特替他回答了。
“一把火烧掉。”他说。
这三个人开始讨论如何处置这间屋子。埃略特力主路易十五式的风格,而伊莎贝尔想要大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森认为齐本达尔的风格更符合布莱德雷夫人的个性。
“我总觉得这太重要了,”他说,“一个人的个性。”他转向埃略特,“你肯定认识奥里凡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丽?她是我的至交之一。”
“她要我为她装修餐厅,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说要用乔治二世的风格。”
“好眼力!上次我在那里吃饭,留意过那间房子。品位好极了!”
谈话就这样进行。布莱德雷夫人听着,但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么。我很少说话,而伊莎贝尔的那个小伙子,莱雷,我忘了他姓什么,则一语不发。他坐在餐桌另一边,夹在布拉巴森和埃略特之间,我不时地看他一眼。他显得很年轻。他和埃略特身高差不多,六英尺差一点,瘦长,四肢柔软灵活。他外表可爱,既不英俊也不平常,有点害羞,一点也不引人注目。我感兴趣的是,就我记忆所及,虽然他从走进房子起连六句话都没说,但他好像完全自由自在,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不用张口就能参与交谈。我留意他的双手。那双手很长,但跟他的个头比起来并不大,形状很美,同时有力。我想画家会喜欢画这样的手。他身形单薄,但外表并不纤弱;相反,我应该说他结实而顽强。他的脸在宁静时显得严肃,晒成了褐色,但除此以外肤色还算白皙;他的五官虽然十分端正,却并不出众。他的颧骨略高,太阳穴凹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稍有起伏。两眼显得比实际要大,因为眼窝深陷,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及舅舅共有的那种深棕色,而是深得连虹膜都跟瞳孔成了同一颜色,这就使瞳孔显出一种格外强烈的眼神。他有一种吸引人的自然优雅,我看得出来伊莎贝尔为什么会对他着迷。她的眼光不时地在莱雷身上停留一阵,我从她的神态中似乎不仅看出了爱,也看出了疼。他们的眼光相遇了,莱雷的眼光里有一种柔情,看上去好美。没有什么比年轻人相爱的光景更加动人,而我,当时已届中年,还是羡慕他们,但在同时,我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又为他们感到惋惜。这是犯糊涂,因为就我所知,他们的幸福并无障碍;他们的家境似乎很舒适,他们没有理由不结婚,没有理由不会永远过上幸福的日子。
伊莎贝尔、埃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森继续谈着重新装修房子的事情,努力让布莱德雷夫人至少承认要有所改变,但她只是和颜悦色地微笑。
“你们不要想法子逼我。我要有时间仔细考虑。”她转向那位男孩,“你对这一切是怎样看的,莱雷?”
莱雷环视在座的人,眼里含着笑意。
“我觉得改不改关系都不大。”他说。
“你个讨厌鬼,莱雷!”伊莎贝尔嚷道,“我还特意嘱咐你要支持我们。”
“如果路易莎阿姨高兴维持现状,那么改变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问题完全切中要害,话讲得那么聪明,使我笑了起来。这时他看着我,也笑了。
“别因为刚才说了一句大蠢话就笑得那么得意。”伊莎贝尔说。
但他反而笑得更欢了,这时我留意到,他的牙齿又小又白又整齐。他投向伊莎贝尔的眼光里有某种东西使得后者脸红起来并且屏住了呼吸。如果我没弄错,伊莎贝尔疯狂地爱着他,但我不知是什么原因使我感到伊莎贝尔对他的爱中还有一种母性的成分。在这么年轻的女孩身上,这是有点出人意料的。她嘴上挂着微笑,把注意力再次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森。
“不要理他。他太笨,又没教养。除了飞行,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问道。
“他在战时是个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太小,没去打仗呢。”
“他是太小。太年轻。他表现很坏。他逃离学校,去了加拿大。他谎话连篇,骗得人家相信他有十八岁,进了陆军航空兵团。停战时他正在法国作战。”
“伊莎贝尔,你让你母亲的客人都烦死了。”莱雷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回来时身穿军装好可爱,上衣别着漂亮的勋章,于是我坐在他家的门阶上,可以说,直到他答应娶我时,才让他有一点安宁。竞争太可怕啦!”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莱雷朝我俯过身来。
“她说的话我希望你一句也不信。伊莎贝尔确实不坏,但她爱撒谎。”
午餐结束后,埃略特和我很快就离开了。之前我对他说过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他会领我去。我并不特别喜欢跟任何人一起去画廊,但我不能说我宁可一个人去,于是答应由他陪我。我们在路上谈到了伊莎贝尔和莱雷。
“看着两个小家伙如此相爱,真是很感动。”我说。
“他们还太小,不能结婚。”
“为什么?年轻、恋爱和结婚真是太有趣啦。”
“别胡扯。伊莎贝尔才十九岁,莱雷刚满二十。他还没有职业。路易莎告诉我,他只有一笔小收入,一年三千美元,而路易莎怎么说都不是富婆。她的收入只够自己花。”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
“问题就在这里。他没去找。他好像满足于无所事事。”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吃了苦头。他可能想休息一阵。”
“他已经休息一年了。这肯定是够长的了。”
“我以为他是个好孩子。”
“噢,我一点也不反对他。他出生很好,诸如此类都不错。他父亲是巴尔的摩人,曾在耶鲁担任罗曼斯语助理教授,或类似的职务。他母亲是费城人,出身于老教友派世系。”
“你讲到他们都是用动词过去时。他们去世了?”
“是的。他母亲死于分娩,他父亲死于大约十二年前。他是由他父亲大学时代的一位老朋友抚养大的。此人在马文当医生。这就是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对他的了解。”
“马文是什么地方?”
“布莱德雷庄园的所在地。路易莎在那里消夏。她同情这孩子。尼尔森博士是个单身汉,根本不懂如何抚养小孩。路易莎坚持要把莱雷送到圣保罗教堂,她总是把莱雷领到这里来过圣诞节假。”埃略特像法国人那样耸了耸肩,“我想她应该预见到了不可避免的后果。”
我们这时已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画作。我再一次领教了埃略特的博学与品位。他像引导一群游客一般领着我在各个展室观览,任何艺术教授都不可能比他讲得更有教益。我已下决心一个人再来一趟,到时候可以随心所欲地观赏,所以这次就顺从他。过了一阵,他看了看手表。
“我们走吧!”他说,“我参观画廊从不超过一小时。一个人的欣赏力只能维持这么久。我们另找个日子把它看完吧。”
分手时我热情地感谢他。我回去时也许多了一点见识,但我确实窝了一肚子火。
当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告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请了几个年轻的朋友来吃正餐,餐后还要去跳舞,如果我愿意来,在他们走后埃略特和我可以聊聊天。
“你来对他有好处,”她补充说,“他在国外住了那么久,他在这里感到格格不入。他好像找不到跟他有任何共同点的人。”
我接受了邀请,我们在博物馆台阶上分手之前,埃略特告诉我,他很高兴我同意去。
“我在这座大城市里就像迷失的孤魂,”他说,“我答应路易莎跟她一起呆上六个星期,我们从1912年以来就没有见过面了,但我在扳着手指计算还有多久能回巴黎。那是世界上文明人唯一可住的地方。老朋友,你知道在这里他们是怎样看我的?他们把我当成怪物。真是野蛮人啊。”
我笑着离开了。


1919年,我前往远东,碰巧路过芝加哥,由于和这个故事无关的原因,在那里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出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成为一时的新闻,所以我刚到达,就接受了采访。第二天早晨,我的电话响铃了。我接了电话。
“我是埃略特·坦普尔顿。”
“埃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啦。我来看妹妹呀。我们想请你今天过来跟我们共进午餐。”
“我很乐意。”
他约定了时间,给了我地址。
我认识埃略特·坦普尔顿已有十五年。他此时已年近六十,高个头,风度翩翩,面目清癯,一头浓密的卷发有些花白,益显其容貌出众。他一向穿着讲究。他在查维特专卖店购买服饰用品,但套装和鞋帽却在伦敦购买。他在巴黎时髦的圣纪尧姆街上的左岸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个商人,但这是他非常痛恨的指责。他有品位有学识,他愿意承认,在过去的岁月里,当他刚在巴黎定居时,他给那些想买画的富有收藏家出过主意;当他通过社会关系听到一些英国或法国的没落贵族有意于卖掉一幅品质一流的好画时,他很乐意让其接触美国博物馆的主管,他碰巧认识那些人,他们正在关注着某某大师的这样一幅代表作。法国有许多世家,英国也有一些,处境迫使他们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转让布尔的一幅签名作,或齐本德尔本人亲手做的写字台,所以他们乐意认识一个文化素养深厚并且举止文雅的人,指望他能够慎重地把事情办好。人们自然会认为埃略特从交易中捞到了油水,但良好的教养使他们不会说出口。刻薄的人断言他公寓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代售品,在他邀请美国富人共进午餐,进食丰盛佳肴,喝过名酒佳酿之后,他那些贵重的名画,有一两幅就会不见了,或者会有一张精工镶嵌的抽屉小柜被一张涂漆的柜子所取代。如果有人问他某件物事为何不见了,他会有鼻子有眼地解释说,那东西还不够他的品位,他用品质高得多的东西把它换掉了。他还补充说,老是看着同样的东西会感到腻味。
“Nous autres americains,”他先讲法语后讲英语,“我们美国人,喜欢变花样,这既是弱点又是长处。”
巴黎有些美国太太,声称了解他的底细,说他家很穷,他能过上现在这种生活,只是因为他非常精明。我不知他有多少钱,但他那位身为公爵的房东肯定会叫他为公寓付一大笔钱,而且那套公寓里都是值钱的家具和装饰。墙上挂的是伟大的法国大师的画作,有华托的,弗拉戈纳尔的,克洛德·洛兰的,等等;奥布松地毯在镶木地板上展示它们的美丽;客厅里有路易十五式的套件,有非常优雅的图案,所以正如他所说的,很可能一度属于蓬巴杜夫人。总之他不用努力挣钱,就足以按照他认为适合于绅士的那种方式生活,至于他在过去靠什么手段能够做到这样,如果你不想跟他断交,就最好明智一点,不要跟他提起这件事。于是他没有物质上的忧虑,一心一意投入生活中的主要志趣,也就是社会关系。他在法国和英国和穷酸贵族建立的业务关系,巩固了他年轻时拿着给要人的介绍信初来欧洲时所取得的立足之地。他的出身吸引了他持介绍信来投奔的美国名媛,因为他出自一个弗吉尼亚的世家,通过母系追溯他的血统,源于《独立宣言》的一位签署者。他很受眷顾,开朗,舞跳得好,枪打得准,网球也拿手。他是所有派对上的亮点。他到处献花,赠送昂贵的巧克力盒。他很少宴请宾客,一旦宴请,必定独具一格,令人开心。这些阔太太被他领到苏荷区的风流文人餐馆或拉丁区的小酒馆,觉得很受用。他总是准备给人帮忙,只要你有求于他,不论多么麻烦,他都乐意去做。他不厌其烦地讨得上了年岁的女人的欢心,很快他就成了许多显贵门第的ami de la maison,即家庭宠物。他极度和蔼;如果有人爽约了,你在最后一刻才邀请他,他也从不介意。你可以把他安排到一位非常无趣的老太太身边,指望他竭尽所能来令她着迷,令她开心。
他定居于巴黎,却总是在早秋前往伦敦,投入到社交季节的尾声之中,并到乡间住宅走访一圈。在两三年内,不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他结识了一个美国年轻人能够认识的每一个人。那些最初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太太,发现他的熟人圈子拓展得那么广,都很吃惊。她们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她们很高兴看到自己栽培的年轻人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另方面,她们有点恼火,因为这年轻人竟然跟她们自己还只有泛泛之交的那些人打得火热了。虽然他对这些太太仍然很礼貌,仍然很殷勤,但她们不安地意识到,他把自己当成了社会上的进身之阶。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小人。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势利鬼。为了能够受邀参加一个他想出席的派对,为了跟某个名气很大、性情执拗的老寡妇建立关系,任何侮辱他都能承受,碰多大的钉子他都不怕,再粗鲁的待遇他也能囫囵吞下。他是不屈不挠的。一旦他盯上了猎物,他就会非常执着地猎捕,就像植物学家,为了找到一株格外珍稀的兰花,不怕面对洪水、地震、热病和敌对的土著。1914年的战争给了他大功告成的机会。战争爆发后,他加入了野战救护队,先在佛兰德斯,后在阿尔贡服务;一年后他回来了,扣眼上别着红绶带,在巴黎红十字会有了一席之地。这时他已很富有,他对显贵们赞助的慈善事业慷慨解囊。他总是以高雅的品味和组织才能,协助所有广泛宣传的慈善活动。他加入了巴黎两家入会条件最苛刻的会所。在法国最高贵的女士嘴里,他是ce cher Elliot,,即“好人埃略特”。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埃略特邀我在帕尔默饭店进午餐,会见老马图林和他儿子。我们只有四人。亨利·马图林是个大个子,块头差不多和他儿子一样大,脸红而多肉,大下巴,也有一只短钝好斗的鼻子,但眼睛比儿子的小,也没那么蓝,而眼神精明透顶。虽然他只有五十出头,看上去却老了十岁,头发掉得很快,已经雪白了。乍一看他引不起别人的好感。你会觉得他多年以来一直把自己保养得太好,而我得到的印象是:这是个蛮横、聪明、能干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在商业上永远是冷酷无情的。一开始他讲话不多,我觉得他在琢磨我。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即他把埃略特当作笑话看。格雷的态度温和有礼,几乎一语不发,多亏埃略特是个社交老手,滔滔不绝地讲一些轻松的话题,这次聚会才没有变得极不愉快。我猜想埃略特过去积累了与中西部商人打交道的丰富经验,他可以哄得那些人为一位大师的作品支付高昂的价钱。马图林先生很快就感到放松多了,他发表了一两点评论,表明他比表面上活泼得多,而且确实有一种枯索的幽默感。有一阵子话题转向了股票和股份。如果我不是早就知晓埃略特的那些胡说八道骗不了任何人,我会吃惊地发现他在这个问题上知识非常丰富。这时马图林先生说道:“今天上午我收到了格雷的朋友莱雷·达瑞尔的一封来信。”
“你没告诉我呀,老爸。”格雷说。
马图林先生转向我,问道:“你认识莱雷,对吗?”我点点头。他接着说:“格雷劝我接
收他入我这一行。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格雷对他评价极高。”
“他怎么说,老爸?”
“他谢谢我。他说他知道这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所以他认真地考虑了这件事,得出的结论是,他将会令我失望,所以他最好还是拒绝。”
“他太愚蠢了!”埃略特说。
“是啊。”马图林先生说。
“我觉得非常遗憾,老爸,”格雷说,“如果我们能一起工作,那该多好啊!”
“你可以把马牵到水边,却不能强迫它喝水。”
马图林先生说这句话时,眼看着儿子,他那双精明的眼睛变温柔了。我看出这个硬心肠的生意人有他的另一面;他宠爱他这个大块头的儿子。他又一次转向我说:“你知道吗?这孩子星期天以低于标准杆的二杆打完了我们的全程。他赢了我七杆和六杆。我恨不得用我的九号铁头球棒敲他的脑袋。想想吧,他打高尔夫球还是我亲手教的!”
这个父亲的神态充满了骄傲。我开始喜欢他了。
“我运气太好,老爸。”
“一点也不是运气!你摆脱一个沙坑,把球打到离洞六英寸的地方,这难道是运气吗?如果离洞一英寸,这一棒就打了三十五码!我想让他明年参加业余锦标赛。”
“我可抽不出那么多时间。”
“我是你的老板,对不对?”
“这我还不知道?我上班迟到一分钟,你就大吵大闹。”
马图林先生轻笑一声,对我说:“他想把我说成暴君。别信他。我的事业全靠自己,我
的合伙人不行,而我为自己的事业感到非常自豪。我叫这孩子从最低层干起,我期望他和我雇用的所有年轻人一样努力工作,到他接我的班时,他就能胜任了。我这样的一份事业,责任重大啊。我替一些客户照管投资已有三十年,他们信任我。实话告诉你,我情愿自己赔钱,也不愿让客户吃亏。”
格雷笑了,说道:“前几天有个老姑娘走进来,要给她的牧师推荐的一项冒险计划投资一千美元,我父亲不肯接受这单生意,老姑娘坚持要投,我父亲把她骂得哭着走出去了。接着他打电话给那个牧师,把牧师痛骂了一顿。”
“人们说了我们经纪人很多坏话,但经纪人各不相同。我不想让客户赔钱。我要让他们赚钱,而他们那种干法,其中大多数人的干法,你会觉得他们生活中的唯一目标就是丢掉他们的每一分钱。”
马图林父子跟我们分手回事务所之后,我们便动身离开,这时埃略特问我:“那么,你觉得他这人怎么样?”
“我素来喜欢认识新的类型。我觉得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相当动人。我不知在英国这种现象是否如此普遍。”
“他崇拜那孩子。他是个古怪的混合体。他就客户所讲的那些话都是真的。有几百个老太太、退休服务员和牧师把积蓄交给他照管。我觉得他们给他带来的麻烦比好处大,但他以客户对自己的信任为荣。但是当他遇到大宗买卖,当他和强大的同行竞争时,没人比他更心狠、更无情。那时他一点情面也不讲。他要割下对方身上的那一磅肉,没什么能阻止他割下那块肉。要是碰到他厉害的那一面,他不仅会毁掉你,还会在毁掉你后哈哈大笑。”
回家以后,埃略特就告诉布莱德雷夫人,说莱雷已经拒绝了亨利·马图林先生的邀聘。伊莎贝尔正在外面和女朋友一起吃午饭,她回家时他们两人还在谈这件事。他们告诉了伊莎贝尔。从埃略特对接下来的谈话所做的叙述中,我得知他相当雄辩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尽管他十年来确实没有做过一丁点工作,尽管为他挣来巨大家业的那份工作一点也不艰辛,但他却坚决地主张,为了人类的前程,勤奋是最必要的。莱雷完全是个普通的小伙子,没有社会地位,他没有任何理由去违背这个国家值得称道的习气。像埃略特一样目光敏锐的人看得很清楚,美国正在步入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莱雷现在有机会走进大厦的第一层,只要他好好干,到四十岁他完全可以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那时如果他要退休,过绅士般的生活,比方说,住在巴黎,在杜布瓦大街有一套公寓,在都兰有一座别墅,他(埃略特)对此无可非议。可是路易莎·布莱德雷的话说得更简洁,更令人哑口无言。
“要是他爱你,他就应该乐意为你而工作。”
我不知道伊莎贝尔对这一切作何回答,但她通情达理,心里明白长辈占着理。她认识的
小伙子都在为了进入某个行业而学习,或者已经在办公室里忙碌了。莱雷不可能指望靠他在陆军航空兵团里的出色记录而度过余生。战争已经结束,人人都讨厌它,恨不得尽快把它忘掉。讨论的结果是伊莎贝尔同意跟莱雷最后摊牌。布莱德雷夫人建议伊莎贝尔让莱雷开车送她去马文一趟。布莱德雷夫人要为起居室订做新窗帘,但尺寸找不到了,于是她要伊莎贝尔再去量个尺寸。
“鲍勃·尼尔森会招待你们吃午饭。”她说。
“我有个更好的计划,”埃略特说,“给他们装上一篮午餐,让他们在门廊里吃午餐,饭后他们可以谈话。”
“这就有意思了。”伊莎贝尔说。
“中午吃一顿舒适的野餐,真是难得的惬意啊。”埃略特卖弄地补充说,“杜泽老公爵夫人总是对我说,在这种环境下,最执拗的男人也会变得言听计从。你让他们午饭吃什么?”
“酿馅鸡蛋和鸡肉三文治。”
“胡说!野餐不能没有肥鹅肝酱饼。你得先让他们吃咖喱虾,花色肉冻鸡胸,配上生菜心沙拉,我会亲自为它制作调料,吃过鱼酱之后,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对你们的美国习惯做个让步,吃一个苹果馅饼。”
“我会给他们酿馅鸡蛋和鸡肉三文治,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坚决地说。
“好吧,记住我的话,这样就会失败,到时候你只能怪自己。”
“莱雷吃得很少,埃略特舅舅。”伊莎贝尔说,“我认为他不会留意自己吃些什么。”
“我希望你不要认为这是对他的夸奖,我可怜的孩子。”她的舅舅回敬道。
但是布莱德雷夫人说他们应该有什么就吃什么。埃略特后来告诉我那次旅行的结果时,他以地道的法国方式耸了耸肩。
“我对他们说过那样会把事情弄砸的。我请求路易莎把我开战前送给她的蒙特拉谢酒放进去一瓶,可她就是不听。他们带了一暖水瓶热咖啡,别的什么都没带。你能指望什么结果呢?”
事情是这样的。路易莎·布莱德雷和埃略特两人坐在客厅里,听到汽车在门口停下的声音,接着伊莎贝尔走进房子。天刚黑,窗帘已经拉上。埃略特懒洋洋地靠在火炉旁的扶手椅上看小说,布莱德雷夫人在把一块挂毯改成防火幕。伊莎贝尔没有进客厅,而是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埃略特从眼镜框上边看着妹妹。
“希望她是去把帽子摘掉。不到一分钟她就会下来。”布莱德雷夫人说。
但是伊莎贝尔没有下来。几分钟过去了。
“也许她累了。她可能躺下了。”
“你不是指望莱雷会一块儿进来吗?”
“别火上加油,埃略特。”
“那好,这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
埃略特又看起书来。布莱德雷夫人继续做针线活。但是在半个钟头过去后,她突然站了起来,说道:“我想我最好还是上去看看她。要是她在休息,我不会惊动她。”
布莱德雷夫人离开客厅,但很快就从楼上下来了。
“她在哭呢!莱雷要去巴黎。他要离开两年。伊莎贝尔答应等他。”
“他干吗要去巴黎?”
“问我也是白问,埃略特。我不知道。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说她理解莱雷,不打算妨碍他。我对她说:‘如果他打算离开你两年之久,他不可能爱你很深。’她说:‘我情不由己,关键是我非常爱他。’我说:‘发生了今天的事情之后你还爱他吗?’她说:‘今天使我更爱他了!而他也的确爱我,妈妈。我肯定是这样。’”
埃略特考虑了片刻,说道:“两年过后又怎么办呢?”
“我说过我不知道,埃略特。”
“你不认为这非常不尽人意吗?”
“是非常不尽人意。”
“只有一点可说,那就是他俩都很年轻。他们等两年没多大妨害,在这段时间里可能发生很多事情。”
他们一致认为最好让伊莎贝尔静一静。他们那天晚上到外边去吃了正餐。
“我不想让她心烦,”布莱德雷夫人说,“人们会怀疑她的两只眼睛都肿了。”
但是第二天在他们一家子吃过午餐以后,布莱德雷夫人又提起了这个话题。但她从伊莎贝尔那里没打听到多少情况。
“该说的我都说过了,真的没什么可说了,妈妈。”伊莎贝尔说。
“可他要去巴黎干什么呢?”
伊莎贝尔笑了,她知道她的回答对母亲而言是多么荒唐。
“闲荡。”
“闲荡?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我真的没法容忍你了!你要是有一点点志气,就应该当场废除婚约。他是在拿你耍着玩呢。”
伊莎贝尔看了看自己左手上戴的戒指,说道:“我有什么办法?我爱他。”
这时埃略特也加入谈话。他以他那有名的机智来处理这件事。“老伙计,我不是以舅舅的身份,而是作为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对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孩子讲话。”但他取得的效果并不比伊莎贝尔的母亲更好。我得到的印象是,伊莎贝尔无疑很有礼貌但是非常明白地告诉舅舅:他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够了。埃略特在当天稍晚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就是在布莱克斯顿我那间小小的起居室里。
“当然路易莎说得很对,”他补充说,“这件事非常不尽人意,但只要你听任年轻人仅仅在相互爱慕的基础上安排自己的婚事,你总会碰到这类问题。我叫路易莎不要着急;我认为结局会比她预料的好。只要莱雷不挡道,而小格雷·马图林又在她身边,这样一来,要是我对我的同胞多少还有所了解的话,结果不就很明显了吗?当你十八岁的时候,你的感情非常强烈,可是不会持久。”
“你可真是精通世故,埃略特。”我笑着说。
“我可没白读拉罗斯富科的书。你知道芝加哥是怎么回事;他们会时时见面。有个男人倾心于自己,女孩子总会感到荣幸,而当她知道她那些女朋友当中不止一个人很想嫁给这个男人时,那么请问你,抗拒把竞争对手一个个排挤掉的诱惑,这符合人的本性吗?我是说,这好比参加一个聚会,你明知自己会无聊得心烦,而且聚会上的点心只有柠檬水和饼干,但你还是会去,因为你知道你那些最好的朋友巴望着参加,却没有受到邀请。”
“莱雷什么时候走?”
“我不知道。我想还没定下来吧。”埃略特从衣袋里掏出一只白金和黄金制成的又长又扁的香烟盒,抽出一支埃及香烟。他不抽法蒂玛牌、切斯特菲尔德牌、骆驼牌或幸运敲门牌。他看着我,露出充满暗示的笑容,接着说:“有些话我当然不便对路易莎说,但我不介意告诉你,我对这小伙子暗地里怀有同情。我很理解,他在战争期间看了一眼巴黎,如果他被这座世界上唯一适合文明人居住的城市迷住了,我是不能责怪他的。他还年轻,我断定他在安下心来过结婚生活之前,还想野一阵子。很自然,很合理,我会关照他的。我会把他介绍给该认识的人;他很有礼貌,只要我稍加指点,他就能非常出众;我可以保证让他见识美国人很少有机会看到的法国生活的一个层面。相信我,老伙计,一般的美国人进天国都比进圣日尔曼大街容易得多。他才二十岁,他有魅力。我想我也许可以安排他和一个年岁大一点的女人私通。这会把他塑造成型。我一直认为,给上了点岁数的女人当情人,对年轻人是最好的教育,如果那女人是我心目中的那种人,即上流社会的女子,你懂的,就会立刻使他在巴黎站稳脚跟。”
“这些活你对布莱德雷夫人说过吗?”我笑着问道。
埃略特轻笑一声,说道:“老伙计,如果说我还有什么值得自豪的话,那就是我的圆滑。
我没告诉她。她理解不了,我那可怜的妹妹。这是我永远无法理解路易莎的地方;虽然她在外交界活了半辈子,住过全世界半数国家的首都,但她仍然是个不可救药的美国女人。”